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造就德行兼备、专业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的青年教师队伍,同时促进实验室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计划旨在加强对青年教师师德品行、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的培养,引导和激励青年教师潜心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二条 实施过程中贯彻师德教育,特别是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
第三条 建立青年教师培养体系,采取在职为主,引导青年教师进科研团队,多种形式并举的培养方式。
第二章 申请、组织和验收办法
第四条 申请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新引进的实验室工作的固定人员,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可申请青年人才培养基金。青年人才培养基金仅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第五条 评审管理:实验室组织专家组进行同行评议,注重青年人才选拔,择优立项。基金每年评审一次,项目执行期为1-2年,每项资助2-4万元。
第六条 结题验收要求:基金结题验收时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实验室 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并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获本基金资助的项目,论文发表时需标注“海洋资源化学与食品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英文“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Resource Chemistry and Food Technology (TUST), Ministry of Education”。
基金执行期满需提交结题验收报告。不满足结题验收条件,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对于不结题验收的申请人,2年内将不予推荐申报各类限项科研项目。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实验室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青年教师能力培养与提升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海洋资源化学与食品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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