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津党教〔2016〕64号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
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底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坚决予以消除。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逐级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高校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处理,建立高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
(三)重点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检查排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开学后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至8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主要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参照《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要心中有数,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实、可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迅速开展整治,彻底堵塞漏洞,确保绝对安全。尤其要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高校积压的危废品进行处理。要加大高校危废品处置设施和实验室安全设备的投入,增加专业专职安全人员数量,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系统专家检查考核阶段(8月29日至9月15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组织安监局、消防局和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改情况。检查结果将纳入天津市平安高校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对于工作部署不到位,危险化学品管理仍存在隐患单位,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检查中,对于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单位,严肃执纪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组织此次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把排查整改落到实处,要做到从严、从狠、从快。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抓到底,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体现到工作里,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解决突出问题。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明确责任、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要逐个领域、逐个部位、逐个环节地梳理排查隐患,要做到真改、真做、真有效,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
(三)反复督查,彻底清除。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整改基础上确定工作的难点、重点,在专家的指导下,落实专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建立机制,立足长远,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将安全工作与单位综合考核挂钩,实施“一票否决”,反复督查直至隐患彻底清除;要唤起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督促责任落实。
请各单位于8月28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教委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83215167,83215166(传真)。
电子邮箱:edubaoweichu@163.com。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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